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(鲁财采〔2020〕30 号)
各市财政局,省直各部门,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:
为贯彻落实我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,统筹推进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,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指引》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,我们研究制定了《山东 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》,经省政府授权,现予公布,请遵 照执行。
本通知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。
山东省财政厅 2020 年 10 月 2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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